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2021年实行全面无纸化申请。申请人于1月15日起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填写附件5发到科研科邮箱建立账号,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和所在院系所,请勿重新开户。
二、项目指南有关要求
1.项目申请应遵守“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条件与材料、限项申请规定、预算编报、科研诚信等要求。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8/(申请规定)
2.2021年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代码以2021年指南为准。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38/(申请代码)
3.无论申请任何类型项目,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研究领域不在资助范围。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9/ (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4.在站博士后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青年科学基金不超过3年,面上项目不超过4年。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10/ (青年科学基金)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5/ (面上项目)
5.杰青、优青项目与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互斥,只能申请或承担1项。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28/(优秀青年科学基金)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29/(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6.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生物安全法》。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提供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98/(医学科学部)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93/(生命科学部)
三、医院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1.各学科请高度重视申请质量,避免“重数量,轻质量”,根据申报工作时间安排做好组织申请工作。通过学科内部审核遴选,对申报前期基础及标书质量进行评价,把申报清单电子版发科研科邮箱,纸质版科主任签字后交到科研科。学校及医院将组织专家审核遴选,研究决定是否推荐申报。
2.青年、面上和重点项目实施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应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项目特点的科学问题。
3.申请人务必从ISIS系统下载使用最新的预算说明书、参与人简历、正文、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的模板。不能使用以前的,也不要从其他网页找模板,此类错误在去年出现非常多!
申请书正文推荐使用格式:中文(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英文(小四号、Times New Roman、1.5倍行距);参考文献(五号、1倍行距)。
4.申请书提交后,基金委发送确认邮件到主要参与成员的邮箱。申请书中主要参与成员务必填写正确的邮箱号。
5.申请项目凡涉及动物伦理,待项目立项后再另行审查。
6.申请项目凡涉及合作单位,申请前不需要签订合作协议,待立项后再另行通知签订协议。若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办公OA申请对外签约,将OA批示和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四份)交到科研处办理签订手续。待项目立项后,重新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包含具体科目预算)。
7.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校外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四、提交主要时间节点
1.2021年2月22日:申报者在ISIS系统提交申报书用于初筛审查。
2.2021年3月9日:申报者按照意见修改,ISIS系统提交申报书及附件终稿等待二次审核。
3.2021年3月12日:申报者将最终申请书及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与系统申请书内容保证一致)交科研科,科研科收集后转交学校。注:学校不受理个人报送的申请材料,科研科不受理未经科内审查的申请材料,请各位申报者务必按医院时间要求完成报送。
联系电话:83062939、83062938
科研管理科
2021年1月25日